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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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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16: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在这个据说是剧情区的地方漫无目的的走着,突然踢到了一快石碑,这块断裂倒在草丛中的石碑上面布满了灰尘,不过你依稀能辨认出上面一部分的字迹:

1、本版规与总版规有任何冲突时,以总版规为准。

2、请无视本版规发布日期之含义。

3、在本版规中发布剧情,请一定要将剧情连贯的发布在同一帖子内。转载时最好将转载部分放在一个帖子内,鉴于字数限制,可在自己的帖子后跟帖以发完全部内容,但是需要注意,若非最尾帖字数过少,则有可能被视为灌水,有可能受到惩罚。

4、请支持,鼓励或反对者不要在作者发布剧情的帖子内跟帖,以保证帖子的连贯,使读者能顺利的阅读。支持者或反对者们可以另起一讨论帖或是在作者另起的讨论帖中表达自己的看法。同时必须在讨论帖的一楼给出相关剧情帖的链接。

5、一个剧情主题只能拥有一个讨论帖,若超出一个讨论帖则只保留人气最高的讨论帖。

6、特例:若作者的讨论帖不是人气最高,也一并保留。

7、讨论帖内,无涉及剧情内容的简单的支持类语句,一ID只能允许出现一次,类似“顶,支持,垃圾”之类只有简单表达立场的讨论帖跟帖,若同一ID出现2次或2次以上则会受到惩罚。

8、本区禁水(请各看官自行理解此条款,后果自负)

9、自本条例发布之日起之前已经发生的事都视为浮云。

10、本条例自2006年4月1日起发布并执行,效力持续至freeman_666666被撤消斑竹之日。

执行者:freeman_666666,艾尔菲尼斯

补发文件:本区奖励规定 4月3日号
1、剧情帖的加精一般由斑竹判断,如果众看官一致认为可以加精,可以在讨论帖中进行申请,同时可以给斑竹发短信(为了您支持的帖子难道还舍不得那么一点GA必么?),将会酌情加精华,如果斑竹仍然决定不加精华,则会给出理由,此理由可能给在剧情帖或是相关讨论帖内,一切以不破坏剧情帖连续性为前提。

2、转帖原则上不予加精,但允许特例存在,视乎其是否为非人类作品吧。

4、非剧情帖同上。
单选投票, 共有 17 人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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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16: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呃。。。。。FM大银。。
偶觉得让故事作者把更新的编辑在一楼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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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 16: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新可以编辑标题,写出最后更新日期。其实不这样做也可以只要没有人打断作者的帖,看回复数量就知道更新了没有。这些视乎各人做法了。目前阶段如果能形成偶希望的2帖分立就算是达到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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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16: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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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 08: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忽然发现虽然愚人节活动过去咧
但偶滴版主米有撤掉
555 要做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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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 09: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我准备把FM给给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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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 09: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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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 12: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忽然不知道要干虾米了。。FM要做虾米捏?MMM!要为剧情区做贡献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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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4 18: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9、自本条例发布之日起之前已经发生的事椴挥柚撇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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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4 19: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mp34 于 2006-4-4 18:36 发表
9、自本条例发布之日起之前已经发生的事椴挥柚撇谩?



就是\"都视为浮云\"的加密写法。

[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666666 于 2006-4-5 0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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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4 23: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密。。。写法。。。。
嗯?我进错区了?
这是。嗯?
浮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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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9 09: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加密会被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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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9 11: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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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9 15: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版规还不错,但是第一个投票太贱了...算了不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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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3 21: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有投票的。我一直没发现。
另外。你们都WS这个版规了。它在哭泣。你们看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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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3 21: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个版规似乎相当招骂`~~~~~~~~~~~~~~~~~~~~~
人气不高啊~~~~~
观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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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3 21: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也认为 这个版规是有点不好。可是事实上。如果执行起来的话。应该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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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4 22: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观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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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8 18: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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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24 17: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obey了。这个的有效期已经过了,已经成为历史的尘埃了。观看时需要用鼠标拂去上面的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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