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点一下
查看: 8939|回复: 10

【GA模型区版规】GA模型区新版规(详)发帖前先看这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12 20: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版块仅限发布与讨论和模型相关话题,其余内容一律删除或移至其他版块。

一、模型区守则:

1.尊重GA模型区的每一个人,禁止辱骂作者(包括冷嘲热讽),禁止回复纯表情,纯字母符号,违者第一次-1威望,第二次封号

2.发贴一定要标清分类,发布模型一定要附上截图,否则不予以奖励

3.除主题贴之外严禁三连,违者按连贴数量扣除威望(3连-1威望,4连-2威望,5连及五连以上封号)

4.禁止屠版、禁止发布带有恶意代码及病毒的文件,违者封号

5.禁止发布版内已有内容,违者删帖处理

6.禁止挖坟,违者参看版规第三部分


二、奖励措施

1.非原创模型
1)转载模型每个奖励3金钱
2)转载请标明作者出处,实在找不到要有说明,若原作者禁止转载,请不要转载过来,违者删帖处理。

2.原创(修改)模型
1)自建模奖励2威望 自建贴图奖励1威望 自建动作奖励2威望
2)绑定整套骨骼奖励1威望(限中模及中模以上)
3)转格式奖励30金钱 焊接奖励20金钱,修改贴图奖励20金钱,粒子修改奖励50金钱

3.工具教程
原创工具或教程奖励3威望,汉化工具或教程奖励2威望,转载工具或教程奖励1威望

4关于互助
本论坛提倡自己动手,建议大家在自己翻看教程后又尝试无果的情况下再求助
1)求助者务必把问题说明白,并附上该有的附件,否则删帖处理
2)成功解决他人问题奖励1互助及10金钱



三,关于挖坟

1..坟贴:
最后一个回复日期在一个月之前的贴子

2.对回复坟贴的处罚:
1)感叹及灌水一律被视为挖坟,删帖 -2威望。
2)对作品提出改进建议(脑残或无用的建议亦被视为挖坟),或关于作品的求助不被视为挖坟。
3)牵连挖坟行为(跟坟)不会受到处罚。


本版规于2009年5月12日正式起效。

本版规是根据黑暗灵蛇之前的老版规改进并拟定的
http://www.islga.org/bbs/read.php?tid=21820

导航.swf

98 KB, 下载次数: 18

阿里山慝少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6-13 18: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13 18: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明天晚上计算机清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3 18: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还是出公告了~~

举双手双脚赞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3 18: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带出的头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3 19: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s:186]  [s:186] 我快30岁了,倒是想做个18禁游戏玩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3 22: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啊 我那贴快被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8-2 13: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下!!模型区现在禁止再发表与模型无关的版聊了】

前一阵子因为些个人原因一直没来管理模型区,之前在模型区灌水的我也就不追究了,以后大家要聊的话都去水区,版规依然是有效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 13: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AMO大,前排观看(⊙v⊙)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 17: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观看AMO

看到神圣风暴我就有阴影.
怎么还有防护系的51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8-2 17: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瞎弄的DnD卡片儿,我已经AFKn年了,现在是纯wow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一下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移动端|小黑屋|地精研究院

GMT+8, 2024-10-9 16:17 , Processed in 0.10520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