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点一下
查看: 2130|回复: 13

关于斑竹工作的几点建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2 12: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我声明一点,我不是来投诉的。斑竹也是人,也有忙中出错的地方,我本人作为某个论坛的斑竹,深刻理解这一点。
但是我仍然有写话想说一说。
首先说一件我自己在贵站遇到的事:因为忙于工作和自己所在论坛的板块管理,一直没时间到处逛逛,所以我的ID申请2年了在线时间不足1小时。前几天忙中偷闲过来溜达一下,看到了鬼一兄弟的文章,以前关于这个我们也讨论了很多,但是某些不足之处要想完善很费力气,综合考虑有点不值,所以放弃了。但是有一点很容易改进,就是特效单位定位不准,修改最小飞行高度就可以了。这里我看到这个懒家伙还没改,于是顺便说了一句。不幸的是,某斑竹认定我挖坟,在没有任何评语的情况下予以惩罚(当然这个貌似很轻的惩处,具体我也不是很了解)。实际上,当时这篇帖子貌似在第五六位这样,才让我一眼看到的,如果真的被压到箱底,我也没那时间去翻它。
其实我想提醒贵站的斑竹,尤其是年轻气盛的新上任的斑竹,有时候不要把别人想得太坏了,另外,即便是真的有人捣乱,应该明确说明扣分理由。如果单纯看我的ID,基本就是一个新人,好在我不是。如果真是一个这样的新人,不问青红皂白扣分处理,而且没有说明,多伤人感情?甚至说,可能从此就失去这个会员了。我以前工作时也犯过类似错误,现在,我正努力改正。
我希望,贵站的斑竹不要走前人证明错误的路,仅此而已。

1.GIF
 楼主| 发表于 2009-3-2 12: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

请原谅我再补充一楼。

忽然想起,可能贵站有规定,超过多长时间的帖子不允许回复,否则做挖坟论处。那么就麻烦诸位斑竹,发现这样的帖子就关掉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kw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3-2 12: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3: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做梦还梦见由于说错了一句话(很严重),就把威望-888,精华帖归0~~

看来如果我想做路人,先得好好地学习如何扣分最少这一课题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3: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s:187]

其实我早就说过了~~

扣分是目的不是手段~~

要人改正错误的手段多了去了,不一定非要扣分的

另,我也希望在GA能够对加亮帖和精华帖除去挖坟惩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3: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挖坟~~貌似是无法改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3: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想想加亮帖子和设置精华的目的是什么

一方面是对作者的工作给予肯定,另一方面是希望大家注意到这张帖子,互相学习

所以顶了此类帖子应该没有什么错误吧,当然不怀好意的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3: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怀好意…………很少吧~~

至于精华、威望~~这些东西还是多多益善吧。
尤其是对0威望/精华者,如果差不多,就加的多点~~啦~~遁(上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3: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挖坟无罪,考古万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3: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挖坟的时候最好小心,即使在第一页上也许是别人挖上来的所以呢,回复前要格外的小心,我就被某只小熊猫害过几次5555555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3: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次不怀好意的挖出一张3年前的投票帖

等待某人屠版被扣时被头目发现,直接删掉了那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2 13: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其实也没大家说的那么严重了...
我基本不会去在意有多少分,因为至少目前还没大算在这里发展,呵呵。
说这个只是出于友好的提醒,斑竹不能把自己工作漏洞的原因归结在会员头上....否则会让大家对站点失去兴趣的。
希望看到这篇帖子的斑竹们,认同的就这样做,不认同的,就当没看到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15: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马甲君于2009-03-02 13:20发表的  :
  [s:187]

其实我早就说过了~~

扣分是目的不是手段~~
.......
其实头目没做过这项规定~~这是各个板块路人的自定规则~~

总体来说头目在非原则方面的问题上会尽量放任路人的自由度~~

不过既然马甲君提到了这一问题我觉得在这方面做一下全论坛明确规定也比较好~~



实际上~~头目也没把挖坟当作过罪名的~~利用旧坟灌水的~~或者顶起废弃分类帖子的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2 21: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很严重啊

斑竹不够人性化呗 人家虽然是跟帖挖了一下 但是至少还是有实质内容的
没什么太大必要可以提醒一下 或者沉帖呗

让LZ同鞋幼小的心灵受到打击素不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一下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移动端|小黑屋|地精研究院

GMT+8, 2024-11-22 05:31 , Processed in 0.05863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