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点一下
查看: 4420|回复: 20

在war3中运用其他奇幻游戏的规则——秘术(3、4楼属性、公式和参数基本完成,具体法术完成教程构思完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25 11: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奇幻TRPG在欧美有很长的历史,其中形成的种种元素,各种规则都是经过十数年甚至数十年沉淀的,非常的完整好用,如果觉得创意匮乏了,随手拿一些来借鉴,内容顿时就会丰富起来。
使用秘术作为技能系统的原因是想把英雄使用的法术技能还原到最基础的形态,通过组合来达到法术效果多样化的目的,5种技术和10种形式组合,并且可以互相转化,灵巧运用,例如在“创造-火焰”后,可以再通过“转化-火焰”让创造的火焰更亮,或者更热,或是颜色,下面请大家先看秘法的介绍,资料来自龙骑士堡的电子杂志《Visionary》第四期,我直接丢第二章:魔法的某些部分上来了。(长篇大论你们一定不爱看……而且pdf很难搞定,我的Snagit运转不良,只能截图上来了……)













具体实行构想是这样的,5项技术作为英雄技能,在魔法书中存放10种形式(都是可以主动释放技能),所掌握技术的等级越高,那么所能达到的效果就越好,如在使用“转换-表象”的时候,随着等级的提高,你能过把自己变得(只是看上去,因为转换的只是表象)更接近你想要的东西,甚至你没见过的,而不只是鱼人或者豺狼人之类的,在一个骑兵队追上你的时候却发现你的背后烟尘滚滚的出现了一支恶魔大军,当他们哀嚎着逃走后,这支大军也随着你的嘲笑声消失了。这自然只有在“创造”这项技术非常熟练后才能达到。不过大家注意“创造-肉体”是造不出真正的生物的,因为他们都不被赋予灵魂(这不是等价交换问题- -b,而是灵魂根本无法制造),秘术可以制造金钱,但是在道德上是不允许的。
    还有一点,秘术的危险性。可能达到的效果太随机所以可以把这点忽视掉(- -b),因为施法失败可能造成的后果千奇百怪(在TRPG中是靠游戏控制者自己想象的),“创造-气体”失败就一定是爆炸么?可能是“毁灭-肉体”……
    我们知道巫师都有自己的专长,也不可能一个学了几十年法术的法师还需要没释放一个法术前都翻法术书,施法者可以预先“准备法术”,实现是这样的,10种形式都是可以调成自动释放,只能有一种形式处于准备状态(自动释放),这个时候只要关着魔法书,使用任何一种技术都会自动跟上准备中的形式。比如我要点燃我面前那个愚蠢的鱼人(我恨鱼人),我预先准备好了“火焰”的形式,我“创造”,面前出现了一团火,我觉得这团小火烤不熟那么大条鱼,而且不知恐惧为何物的鱼人似乎很喜欢我这样的大型鱼饵,兴致勃勃的冲了上来,我“转化”,因为预备的是火焰,面前这团火变得更大更热了(综合强化可以是默认设置,玩家可以通过某些设定如esc对话框,来确定转化的目的,如:体积,能量和外观,注意这里的外观和“转换-表象”的区别,这里是真的变了,而“转换-表象”只是看上去变了),愚蠢的鱼人想要绕过我面前的大火球来攻击我,现在我要趁此给这个没眼睑的家伙一个华丽丽的死亡,我“控制”(这里可以用于获得某些造物的控制权,或者干脆就让一元素类的效果附着在身上),这团火现在在我的手上了,鱼人看到机会扑了上来,“火焰升龙拳!”,好的,其实我在胡说,我只是用带火的拳头给他下颚来了一下,他满身是火的在地上挣扎,然后渐渐不动了,一对死鱼眼已经只剩两个黑洞洞在冒烟,烤鱼人一点都不像想象中那么香,大概是我烤糊了,那么,翻开法术书,“毁灭-肉体”,再见了鱼人。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75 收起 理由
人偶 + 75 优秀文章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8-7-25 12: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主这个想法非常感兴趣~
关于组合施法这个元素有着非常大的变动性和操作性~
以下是套用一部分DnD规则和WoW元素的某个技能~类别归类于DnD中的传奇法术~
类型其实和像‘秘术’这类较为传奇的魔法类技能相差不大~
DnD中的传奇法术较为强大的有火焰雨(就和War3中深渊领主的火焰雨相差无几,只是这个火焰雨半径大概是几平方公里)、亡魂风雪(入其名曰~)等~
------------------------------------------------------------------------------

陨石(Aerolite,A)
[传奇法术]

Tip:在学习该技能后学习者会被动获得"潜藏者"技能。
Tip:这是一个瞬发法术。
Tip:施放该法术需要施术者的生物等级大于等于14,并且可以施展9级法术。
Tip:该技能在一个自然月内最多使用3次。
使用该技能后将根据自身的法术等级Ml、暴击等级Cl、攻击等级Al、伤害Dl、强度Sl、法术暴击率MCl、法术抗性MRl加上一个任意常数并考虑对方的法术等级Ml、法术防御等级MDl、法术抗性MRl加上一个任意常数造成伤害,并有可能向对方附加一个持续时间任意几天的沉默状态。
伤害计算公式 = {[(Ml*2+Cl*0.3)-Al*1]*(Dl/2)-Sl*2+(MCl/MCl)+(500 ~ 700之间的任意常数)} - Ml*3*[MDl-MCl/MCl*0.5]*(MCl/MCl)+(600 ~ 900之间的任意常数)
这个法术如果施放在较为弱小的生物身上(生物等级低于施术者等级5甚至更多),沉默状态持续时间可能会更长。
如果一个单位因为这个法术而获得了沉默状态,这个单位的生物等级会降低至0,持续直到这个单位摆脱沉默状态为止。
副作用:
该法术施放后可能会引起半径4000码的生物骚动,生物骚动如果发生在水源附近可能会使水源暂时枯竭,这个负面效果会使水源周围的城镇日收入减半,抵抗能力降低至四分之一。
如果施术者在生物等级低于14的情况下施放该法术,可能会降低一个生物等级和法术等级并获得一个持续1-2天的不可施法状态。

其他技能:


潜藏者(Hider,Passive)
该技能会在技能所有者想要施放陨石技能时发生效果,使得技能使用者隐去身形。
Tip:隐去身形之后会附加一个持续直到主动取消效果的状态。
Tip:技能所有者可以通过命令的方式取消该技能的效果。
----------------------------------------------------------------------------------------------
这个东西是昨天某个陨石帖里面的恶搞技能的规范化版本~(其实也只是删除掉一些附注和加了几句话而已)
不过一般DnD的计算公式不会像我这个这样这么麻烦~(不然就要变成数学游戏了~)
正如楼主所说的~添加一些别的元素和规则顿时就会让游戏的可玩性变得多起来~
想问问楼主如果要将这个具体实行的话楼主想要怎么做呢?
还有,如果可以的话请楼主放一下长篇大论方面的东西吧~
我个人比较感兴趣的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13: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是不是可以考虑加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25 13: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高兴2L能感兴趣,我就把整个《Visionar》第四期丢上来吧,讲的都是秘术,还包括一个中篇故事和一些背景,可以帮助在魔法效果上发挥想象。

    在具体实现方面,先从单位本身也就是巫师说起吧。是一个英雄是自然的,但是三维就不能是力敏智这么粗了,力量和敏捷对于一个巫师并不重要,那么去掉,将这两个部分设为智力的细化,第一属性为“意志”,关系到施法的结果,这个值越高使用技术得到的效果就越好,并且作为“控制”技术的附加值,意志越强,能操控的物质也越强,特别是在要让某些有思想的单位要听你话的时候。高意志的巫师,在使用技术的时候得到比低意志的巫师能得到更好的效果,如同样要让一盆水变成水蒸气,使用一次“转化-流水”,意志低下的巫师也许只能得到一盆沸水,而高意志的巫师则能完美的得到一团扩散的烟雾。
    第二属性则换作“思维”,思维关系到巫师释放魔法和魔法产生效果的速度,一个思维灵活的巫师能快速的构成自己想要的法术效果,而愚钝的巫师则只能缓慢的回忆和构思。如在对一具尸体使用“毁灭-肉体”时,一个思维灵活的巫师能迅速将尸体腐烂的过程运行完,而一个愚钝的巫师可能要花上数分钟甚至更久。
    第三属性则是精力,一个精力良好的巫师在一天内能过多次施法(其实就是魔法值的多少),并且能很好的恢复。而一个缺乏活力的法师则只能在一天内使用少量法术,并且自我恢复能力极差。这就不用举例子了吧。
    修正值:我发现还是老规则好用……还是DND那套,8为基础值,所能得到的修正值为0,以8为基础每上升2点属性能获得+1的修正值,相反,每下降两点获得-1的修正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25 13: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好像太大放不上来……

施法偏向
在使用法术之前,玩家能先在esc对话框中选择施法偏向,分:观赏,破坏和持久。分别影响造物和法术的外观,威力和持续时间。
举些例子,首先元素造物类,创造一团火焰,观赏偏向的施法会导致巫师的“意志值”多火焰的亮度产生较大的影响,而温度和燃烧的时间就会相应减少。控制造物类,把一桶水捏成一个战斗用的水人,持久偏向会让你对这桶水的控制时间变长(具体由意志决定),相应的会让水的形态琢磨不定,破坏力相对较弱。敌人的法师向你发射了一颗火球,在破坏偏向下使用“毁灭-火焰”,意志对于火焰的削弱速度大大增加,而相应的火星会四处飞溅,并且持续燃烧。(其实这里就已经简单的实现了数据对抗,火球的强度决定以施法者,而多容易被毁掉取决于毁灭者,这种多抗的公式自然而然就形成了。)

技术
创造
即一个召唤法术,创造的物质类别首先判定“形式”(形式是在法术书中用自动释放勾选的),由巫师的施法偏向和意志决定物质的各项属性。创造精神不能创造灵魂,但是能给予一些本就存在的灵魂实体从而在主物质位面得以见人。在“创造-肉体”时,需要有对应生物的完整骨骼才能成功,不然只是一团肉。
造物的生命值(动物、肉体、植物、土石、表象)&存在时间(空气、火焰、流水、魔法、精神、表象)=(5D2+意志修正值×2)×(创造技能等级+1)+持久施法倾向修正(秒)
造物被转换形态或接受控制后的的基础破坏力(生物和攻击性法术的攻击力、生物的攻击性、火焰的温度(即灼烧能造成的破坏力)注:火焰在这里是例外,最基础的形态就具有点燃周围可燃物的能力。同时影响土石的坚硬程度。)=(意志修正值+2D3)×(创造技能等级+0.8),土石的坚固程度即防御力取此结果的1/2,在被转化为具攻击能力的生物时,攻击力和攻击性的判定会取另一半值。
攻击浮动值=技能等级D(意志修正值×2)-1
攻击性:当造物被赋予意识的时候,当攻击力低于造物本身生命最大值的30%时,造物在不被授予攻击命令时不会主动攻击,攻击性等级0。当攻击力大于造物本身生命最大值30%并小于60%是造物被赋予意识后会主动攻击对主人有敌意的生物,攻击性等级1。当造物被赋予意识后攻击力大于造物本身生命最大值60%时,造物会变得不可控制,极富攻击性,几乎会攻击一切所能见的单位,攻击性等级2。
体积(缩放值):造物生命值/10-形式特性影响(这个公示的结果不会小于0.25,当计算结果小于0.25时强制取0.25)
对抗强度:这项数据是用来对抗巫师对其施展的控制技术的(即单位等级)。:造物被创造时对抗等级都是1,每次对造物施展成功的创造、转变技术都会是对抗等级提升(创造、转变技术等级)级,最终加上攻击性等级为这个造物的对抗等级。
感知
探知范围: 探知对应形式的范围。半径(感知等级+思维修正值)×100
学识 :用于鉴定物品,感知构造、材料、目标所包含形式,这个值大于物品等级则鉴定成功。智力修正值+感知等级+1D思维修正值
维持时间:意志修正值+探知等级+持续施法偏向(秒),物品如果鉴定成功那效果将是永久的。
能量流动:这是一个被动形成的负面效果,作为一个施法者,你身上的魔法气息将会吸引魔法敏感生物或是引起他们的警觉,最可能是恶魔。 这个可察觉范围的半径公式=(智力修正值+5项技术等级之和)×10
转变
是创造最好的搭档了,由意志决定转变的效果,有思维决定转变的速度,转变的形式由施法偏向决定。(持久偏向起到延长形态变换的时间,其他偏向不起效果)
变化力:当对非自愿生物使用转化需要变化里超越该生物对抗等级。意志修正值+转变技术等级+1D2。变化可持续时间=(意志修正值+转变技术等级-目标对抗等级)×5+持久施法偏向
防御力:造物本身被创造时不可能披盔带甲,除了土石形式是本身就作为防御介质存在的。如果需要增加一个造物的防御力,必须将其一部分转化为土石(也可以是铁、铜等自然矿物,他们都属于土石,但是钢不行,钢是人造物,需要有冶炼的过程。)
毁灭
天啊!我做了什么!我要毁掉它!意志决定毁灭的效果,思维决定速度,在这里施法偏向的“持久”会起反效果,就是加速毁灭(低意志可能是腐烂,高意志可能就是爆炸了……加上高思维可能是快速的连续爆炸……)
破坏力:决定巫师对目标所包括对应形式的破坏程度,这个数值=(意志修正值+毁灭技术等级+加破坏施法偏向)-目标对抗等级,这个值是正数,则根据这个数值的大小决定破坏效果,大于0小于等于2表现为腐烂,使用功能障碍。大于2小于等于5表现为完全毁坏,使用不能,永久失去。若为负数或0则毫无效果,若该目标不包含毁灭的形式则完全不能对其使用。
破坏效率:完成破坏所需的时间。10/(思维修正值+破坏技术等级+持久施法偏向)(秒)
控制
意志决定控制的生物或元素等级,精力和持久偏向决定控制时间,当巫师学会控制后多一个单位技能切换控制状态,可以选择支配(这个单位可以被你操作)和附着(如把火引上全身,啊我在燃烧!意志不够高请勿尝试,如果把一个自己意志所不能控制的大火球引上身……)
移动力:2/体积×100+意志×控制形式等级
控制力:这个数值决定你能否控制住你想要控制的目标,一般无意识的非魔法物体都为1的对抗等级(有些魔法造物可能被施展了防止被操控的法术,这就另行讨论了)。动物的对抗等级在1~4间浮动,一般人、平民的对抗等级在3~6间浮动,士兵、训练良好的战士在6~8间浮动,等等。(控制技术等级×意志修正值)+破坏施法偏向的整数等级,这个数值大于目标的对抗等级才能获得控制权,当控制力减去目标对抗等级的结果大于等于3时,巫师能游刃有余的控制目标,可以在控制目标的同时进行别的动作,当这个值小于3时,巫师需要全神贯注的控制目标,在控制目标期间无法进行其他动作,知道控制时间到期或精力耗尽,可以主动打断控制。
控制时间:控制目标所要消耗的时间和控制目标后所能持续的时间。消耗时间=对抗等级差距-控制技术等级-思维修正值(这个公式的结果不会小于0,当小于0时强制取0)控制时间=(控制技术等级+意志修正值+对抗等级差距)×10+持久施法偏向
这个也先写这点,留着讨论改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13: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的是成千上百的自定義技能與觸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13: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西太大可以考虑使用分卷~
-------------------------------------------
那么,依照楼主所说的,作为一个巫师是否像大部分TRPG那样,十分不经打但是却拥有十分强大的力量呢?
并且,按照秘术的规则,是否可以理解成作为一个巫师在不经意间充当了其它的'职业'呢?
比如说,使用'创造'这一法术来充当一个治疗者或者强力的辅助角色;
亦或者依靠'精神'和'控制'来充当一个类似情报员的角色?以及等等。
并且,按照War3的游戏系统来说,作为一个巫师要如何发展呢?
是偏向均衡发展但是可以依靠法术之间的组合来获得强大的威力还是类似职业一样对某一类法术专精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25 14: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人偶于2008-07-25 13:49发表的  :
东西太大可以考虑使用分卷~
-------------------------------------------
那么,依照楼主所说的,作为一个巫师是否像大部分TRPG那样,十分不经打但是却拥有十分强大的力量呢?
并且,按照秘术的规则,是否可以理解成作为一个巫师在不经意间充当了其它的'职业'呢?
比如说,使用'创造'这一法术来充当一个治疗者或者强力的辅助角色;
.......
是的……不能施法的巫师肉搏战中基本毫无用处……除非是死灵或是别的什么装义肢的之类……
秘术本身是全面性的法术,但是人的生命有限,是不可能一人发掘所有魔法的奥秘的,所以秘术的教会分多个教派,我通过将英雄属性和技能等级来控制玩家所能使用魔法的强度和等级(也就是说等级满了技能也学不完哦一 。一好好分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我把巫师放的位置是“什么都可能成为的角色(但肯定不是战士)”,但是具体变成什么,需要靠玩家自己去培养。法师巫师这种角色本来就是全能型的,甚至有卷轴别的派系法术也能使用,但是施法次数啊施法次数……施法是很耗精力的

上传完成

Visionary_-_Vol_4 Ars Magica.part01.rar

1.39 MB, 下载次数: 56

Visionary_-_Vol_4 Ars Magica.part02.rar

1.39 MB, 下载次数: 52

Visionary_-_Vol_4 Ars Magica.part03.rar

1.39 MB, 下载次数: 53

Visionary_-_Vol_4 Ars Magica.part04.rar

1.39 MB, 下载次数: 51

Visionary_-_Vol_4 Ars Magica.part05.rar

1.39 MB, 下载次数: 58

Visionary_-_Vol_4 Ars Magica.part06.rar

1.39 MB, 下载次数: 53

Visionary_-_Vol_4 Ars Magica.part07.rar

1.39 MB, 下载次数: 51

Visionary_-_Vol_4 Ars Magica.part08.rar

352 KB, 下载次数: 6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15: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着电子杂志哪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25 15: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龙骑士堡下的……不过是很老的东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16: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由“创造可以生出手臂却不能生出翅膀”可以看出这个的魔法系统只是为游戏设计的,而不是为世界,因为翅膀和手竟然是有本质区别的!本质区别!话说回来,无论DND还是指环王的世界,对世界的终极本质探讨得都很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5 17: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干虾米哟于2008-07-25 16:32发表的  :
……由“创造可以生出手臂却不能生出翅膀”可以看出这个的魔法系统只是为游戏设计的,而不是为世界,因为翅膀和手竟然是有本质区别的!本质区别!话说回来,无论DND还是指环王的世界,对世界的终极本质探讨得都很少啊……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DnD和LoR的设定都是十分完整并且影响了一代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25 17: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我说下,“模组”这种东西可是拿来做游戏最好的材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29 16: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Re:在war3中运用其他奇幻游戏的规则——秘术

具体法术实现教程

这套组合法术系统基本完备了,那么,如何施展一个能用名字称呼的法术呢?比如“火球术”“闪电链”“冲击波”“心灵控制”,好的,这个组合系统能实现1XX种正负面效果,2XX种破坏效果,3XX种造物,叹为观止么?那么我们开始教程!
翻开你们的笔记本,数千的魔法尽在其中!看见那个书签的位置了么?很后面是吧,以你们的水平,就应该从这里开始!拿出书签,然后合上你的笔记本,别急,看看书签上写的什么:
现象力

别翻来覆去仔细研究了,只有这些。这是一个将魔法还原到最基础形态的系统(就像孢子把生物还原到了最基础,这对比虽然有些厚颜……),为什么非要拘泥于已经定好的魔法?向敌人飞一个火球过去就一定厉害么?也许这样很帅,但是只会这一招不觉得无趣么,我不能飞水球么?不能飞石头么?如果觉得单调,好的,在石头上种些荆棘,既能杀伤敌人,又绿色环保。嘿,别翻了,笔记本是空的,我没有把字隐去什么的,这本本子是用来记录魔法的,你们是在“创造”,给自己的法术起个名字,记录下施法的原理和方法,昨天我烧了一家肮脏的屠宰场,腥臭我实在受不了,我管那招叫“猪之亡魂的愤怒”,我偷偷用他们丢弃的猪骨造了一头猪,在这只可怜的猪身上“创造-流水”,“转化-流水”把它变成了油,“创造-火焰”点燃了它的屁股,接着自然是“控制-动物”,它就一溜烟冲进了屠宰场……那火烧了一夜,他们认为是有人偷偷吃烤猪引发的火灾……哦,你们可不能这么做,你们应该探索和创造更华丽的魔法不是么?一切都是来自于你的想象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9 19: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Re:在war3中运用其他奇幻游戏的规则——秘术(3、4楼属性、公式和参数基本完成,具

嗯……这样看起来的话,最重要的就是‘创意’或者说是‘空想具现化’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29 20: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Re:在war3中运用其他奇幻游戏的规则——秘术(3、4楼属性、公式和参数基本完成,具

对,这个系统是明显欧美的作风,这些设定、技术、形式、生物和材料等等等等都不过是些积木,他们每一个都有非常精致细致的形态,可是是散乱成一堆交给玩家的,他们可能组成任何东西,从简单的堆叠到宏伟的城堡,只要玩家肯花心思就能做到,让玩家能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欧美的这种自由作风是东方游戏制作者一直缺的,有非常好的想法,但是最终还是摆脱不了“讲故事”的框框,这样难免很快就腻味。给玩家一个世界,让他们自己去探索,去发现,去创造,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制作者的用心和智慧,获得他们自己愿意获得的乐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 12: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Re:在war3中运用其他奇幻游戏的规则——秘术(3、4楼属性、公式和参数基本完成,具

我有DND的规则书。。。放了快起灰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4 22: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Re:在war3中运用其他奇幻游戏的规则——秘术(3、4楼属性、公式和参数基本完成,具

呵呵,说是说的好啊,但是具体操作呢,我怎么都觉得你这个想法有点类似元素魔法之战.朋友,你觉得要怎么写触发啊,要知道照你说的一个游戏中的任何一个魔法的获得都是靠拼和元素的话,那至少每个魔法都需要一个针对的T的来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4 22: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Re:在war3中运用其他奇幻游戏的规则——秘术(3、4楼属性、公式和参数基本完成,具

欧洲人的这种想法很多老前辈都想过了,其实你所说的话用很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游戏的自由度,所谓的自由就是有自己开发,想象,发挥的空间.但是这不是现实,这是虚拟的程序世界,任何化学元素起反映换到程序里就需要一道程序来控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4 22: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Re:在war3中运用其他奇幻游戏的规则——秘术(3、4楼属性、公式和参数基本完成,具

用混沌技能與科技需求就可以了
用單位模擬火球召喚某需求物後改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一下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移动端|小黑屋|地精研究院

GMT+8, 2024-5-6 16:39 , Processed in 0.20138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